返回

华娱1997

关灯
护眼
华娱1997 第599节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而等把剧本到到曹宝平方,对方也很快给予了积极的反馈。

现在他刚刚拍完《李米的猜想》,刚想休息,看到本子,马不停蹄的跑来曹轩这磋商。

………

草上飞,包间曹轩做东,制片人刘登辉、编剧丁胜、预定导演曹宝平等项目主创约聚在一起。

人差不多到齐,制片人刘登辉接了个电话,小声在曹轩耳语了几句,曹轩示意让众人稍等,然后亲自去大门迎接。

包厢不知内情的众人面面相觑,刚才曹宝平来,曹轩也只是到包厢门口相迎,现在去大门迎接。

难不成韩三爷来了?

正疑惑间,曹轩和刘登辉引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平头男人进来,整个包厢的众人瞬间动容。

坦白来讲,来人名气不大,二线都难说,地位也不高,起码在今天的聚会排不上号。

但他有一个很关键的身份,就是这个电影项目改编的当事人——吴若福。

作为一部真实改编的电影,立项拍摄的一个前提,就是征求人家当事人的同意。

其实丁胜最开始写剧本时,就曾找过吴若福,但这件事对吴若福本人来说,影响很大,并不是多么感兴趣。

后来繁星拿到拿这个项目时,也有一个难题,就是得得到当事人同意。

也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反正繁星如愿的立项,众人本以为这就不错了,没想到曹轩竟然把人家当事人拉来了。

更让他们震惊的是,大家寒暄落座之后,曹轩宣布了一个消息。

“很荣幸请到吴老师担任我们电影的顾问,而且吴老师已经答应,会出演我们的电影。”

曹宝平和丁胜对视一眼,充满了震惊和惊喜。

从商业角度上来讲,原型人物的加入更有噱头。

从创作角度上来说,有原型人物在,更能帮助主创人员揣摩剧情和人物细节。

唯一可惜的是,吴若福只答应了出演警察,算是配角,并没有出演男主,不然噱头更足,表演也更真实。

都不能说是真实了,根本就是还原……

但话又说回来,先不说吴若福本人比较抗拒那段经历,就连答应出演也是曹轩“三顾茅庐”才请出山。

还有一个不得不承认的现实,就是吴若福的名气太小,哪怕是原型人物,也不如曹轩出演效果最佳。

事实上,这部电影剧本和现实真实案件细节是有这不少出入的,事件情节发展大致一致,但是细微之处有一定的改编,人物也做了不少处理。

比如男主大明星,其实是曹轩和吴若福两个人的结合体,又做了一定的虚构,从其身上能看到曹轩和吴若福的影子,同时还有其他原创设定。

毕竟是真实改编电影,而非纪实纪录片,还是要有艺术创作的。

大家到齐,虽然很多事情没定下,但今天能来这,就说明有这个意向,剩下的就边吃边聊。

首先就是电影名字,剧本最开始叫《拯救吴先生》,摆明事件改编,后来曹轩答应出演,丁胜就属意改为《拯救曹先生》。

但曹轩觉得不好,不管哪个名字,既有点不尊重人家吴若福,同时也有些强化曹、吴两人的真实身份,让观众对电影的男主乱联系。

所以,曹轩折了个中,提议了原版的名字——《拯救吾先生》。

吾通吴,也是“我”的意思,但又不是真实姓氏,既有所暗喻,也表示这个“吾先生”是有一定虚构色彩的人。

丁胜觉得这个提议很好,吴若福本人也没什么意见,甚至比较中情这个名字。

作为原型人物,不管是真实的“吴先生”,还是“吴冠曹戴”的曹先生,对他来说都有点别扭,如此折中,相对是他最满意的结果。

确定了名字,其实也就确定了电影的风格。

吾先生,著名影星和歌星,娱乐圈大腕,虽然是2004年的时间,但设定方面是曹轩35岁左右,更偏向于现在的年纪。

从这也能看出来,这个吾先生身上的虚构成分。

对吴若福有加强,对曹轩的咖位有削减,毕竟要以曹轩现在的咖位和影响力,他要是被绑架了,全世界都得登上头条。

到了曹轩这个级别,名气太大,悍匪只要脑子不傻,就肯定不敢动他,否则就是必破的铁案。

甚至为了国际形象考虑,办案的都不一定是警察,直接出动特殊部门都有极大可能性。

这真不是夸张,全中国现在比曹轩在世界范围名气大的,满打满算不超过10个人。

一个世界超级巨星碰上这么恶劣的事件,各种负面影响,简直是不可估量的。

所以曹轩在电影里,就是个普通一线明星,没有保镖,资产也以百万计。

剧情方面讨论度不高,基本上就是以真实案件框架上的改动和加工,没啥说的,主要还是拍摄和细节。

所以其实后半程聊的最多的,反倒是选角工作。

曹轩饰演男主,两个警察刑警正副队长,其中老成持重的副队长是吴若福,另一个刑警队长编剧丁胜强烈推荐刘火华。

这家伙对刘火华有着非同一般的喜爱,好几部电影都与其合作。

这个角色演起来其实没多大难度,最多是把年龄改小点。

其实也不必改,刘火华也马上30了,演个30多岁的刑警队长问题不大,妆化老点糙点就行。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八零海归女富豪 夏天无从抵赖 阎王崽崽带鬼神直播爆红[玄学] 七零双职工养娃日常 直播表白后,植物人老公醒了 重生原始时代 初代名媛[80年代] 耕云钓月 有始有终 赘婿文男主对我下手了/龙傲天对我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