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
猎魔人睁开双眼,超强的听觉让他听见不远处的一声声异响。
他背起双剑,起身推开木门。
才发现天正蒙蒙亮,雾气瀰漫在周围,如同刚下过雨一般。
顺著异响寻去,猎魔人看到了熟悉的身影——正是林恩。
此刻他赤膊上身,在一处平地上,將身边的短矛投向远处的大树。
每一次投掷似乎用上了全力,短矛飞的极快,深深扎进了树干。
直到投完,他才呼出了一口气,跑去將短矛回收,准备下一轮的训练。
“矛使得不错,有点尼弗迦德黑衣射手的影子。”
林恩浑身发红冒著热气,被这突然的一句话嚇了一跳,下意识拔出了腰间的长剑。
发现是雷索后,才將武器放下。
“大师怎么和妖灵一样,走路都不带声的。”
“妖灵可没兴趣看人训练。”猎魔人拿起一根短矛,饶有兴趣看了看。
“而且妖灵也是带声响的,它们体內的魔力会和空气共振,发出细微声音。”
说完这个小知识,雷索也瞄准远处的树干。
目標距离大概三十寻(54米),好好调整一下后,他才投了出去。
这一击击中树干边缘,没有脱靶,但猎魔人还是摇了摇头。
这个武器用的不太顺手,能命中目標全靠的自身猎魔人的素质。
没法像林恩一样拿起就投,而昨天也是靠林恩这手绝活才能救下兰特的,於是问道:
“练了几年?”
林恩抹了把脸上的汗水,不觉这门手艺有什么特殊。
“半年吧!”
来到巫师世界后,熟知的秩序和法律都不再保护林恩,他第一时间就明白武力的重要性。
习武强身迫在眉睫,选个武器更是事半功倍。
虽然长剑挥起来很帅,但经过现代战爭的薰陶,他还是选择高贵的远距离武器。
弓箭和长剑一样,太麻烦,要好多时间学习。
弩什么都好,就是维护不太好做,而且战斗前才能上弦,应变能力不行。
最后决定练投矛。
这玩意便宜没什么成本,而且几乎不用学习技巧,只要靠著手感一遍一遍的练,就会有提升。
毕竟蓝星的远古人类,就是靠耍棍子和丟长矛称霸世界的,这项技能估计刻进dna了。
自选定下目標后,每天早上都练个两百下。
正常人身体肯定受不了,但自己可是有生命卡的,极限训练什么的都是小问题。
今天还有近一百的目標没完成呢。
他开始继续练习,心想雷索应该没兴趣看一个大男人光著膀子,估计想问问昨晚自己进村的情况,於是说道:
“猎魔人先生是想知道兰特的情况吧!昨晚草药医生確认其没生命危险后,我才出来的。”
“他哥奥德知道你在外面,说明天一早就会来找你,现在估计还没到时候。”
林恩明白自己在事情里的定位,就是一个快递员,具体事宜让当事人雷索自己去谈最好,昨晚也就没多说什么。
但雷索似乎对这些情况不太感兴趣,还是接著上一个话题。
“练习半年啊...”他若有所思一会,接著话锋一转:“只靠矛可搞定不了所有怪物。”
说著眼睛看向林恩手上的威伦长剑。
长剑保养的很差,剑身已有几处棕色锈跡,剑柄处还沾著许多泥土。
如此不爱护自己剑的行为,加上之前林恩完全一副剑术新手的样子,猎魔人眉头皱了起来。
他拔出背后的钢剑,接著说:
“有一种怪物叫雾妖,能造浓雾,在里面所有的远程几乎都是无用的。”
“还有许多怪物都是活在地下洞窟的,狭隘的环境也不是投矛好发挥的...”
猎魔人连续举了几个例子,说明利弊,最后才阐述了他的观点——
剑才是最实用的武器,配上合適的剑油,这样对怪物才能更有效。
要猎杀怪物,学剑是不可避免的。
得知猎魔人的想法,林恩诧异地看了雷索一眼。
看样子是想教授自己剑术,之前可没说有这个內容的。
转念一想雷索有恩必偿的为人,估计是自己昨晚帮了他,想通过什么东西补偿一下,便想教点剑术知识。
但在自己的计划中,学剑是没必要的。
他对剑术的理解是更大的力量,更快的速度。
游戏中也是一招拜年剑法,从白果园拜到三位狂猎boss,效果拔群,简单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