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宝忽然咧嘴一笑,解除了无尘之地的领域。
高速气流的压制瞬间消失,两人间的距离瞬间拉近,近乎贴身,田苍那迟缓至极的一拳终於轰了出去,落在王金宝脸上,力量之大让即便是被炼金术强行提升过血统的王金宝也难以抵挡,他横飞出去,瘫在地上吐出一口碎牙,露出个鲜血淋漓的惨笑。
“我接住了————你也是。”他没头没脑说。
然后他爬起来,有些狼狈,再不復功成名就志得意满的中年男人模样,好几万块的骆马毛夹克粘满他自己的血和地上泥土,鼻樑上的玳瑁框眼镜碎裂扭曲,梳得一丝不苟的小油头糟乱。
王金宝站在那儿,慢慢从怀里取出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另外一支淡红色的药剂。
“北欧神话里,主神奥丁为了获得智慧,献出了一只眼睛,以那只眼睛为代价,他得以饮下一口密弥尔之泉的泉水,那是世界树根部的智慧之泉————”
王金宝捏住那只小小的安瓿瓶,低声说:“它,就是能让人得到智慧的密弥尔之泉。”
“它能激活沉寂的龙血,让那些隱性性状基因突变为显性,但它仍不是完成品。智慧是財富同样也是诅咒,一旦服用超过五支,隱性性状基因將会彻底產生畸变,使用者將终生对密弥尔之泉產生依赖,除非有一天真正的密弥尔之泉问世————”
“田哥。”王金宝忽然这么喊了一声,上次他这么喊田苍是在饭店里,之后再见到田苍都是直呼其名。几次称呼变化,实在是让人难以分清他是假意还是真心。
“这么多年过去,我都已经结婚了,”他慢慢掰开了那支小小的安瓿瓶,“我现在的老婆是个很典型的家庭主妇,那种喜欢翻来覆去折腾头髮恨不得捣鼓出朵花的小女人,花钱还大手大脚的,每个月月底看银行发来的,她的信用卡帐单我总要头疼一阵子————”
“可她很爱我和孩子,她记得我跟孩子的生日,每年我俩生日她都会给我俩精心准备礼物,她做的烧肉米线也是一绝,你真该尝尝————”
“我那位岳父其实也是个好人,从来没因为我以前是个不学好的混混就看不起我,他是个喜欢钓鱼的老头,整天都乐呵呵的,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满城乱跑找什么新钓点。”
“他们都对我很好啊,这样的人生我很满意,我也很幸福。”
中年男人说著,缓缓把安瓿瓶朝田苍端举起来,坦坦荡荡的,他说:“可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样的人生是我偷来的,它本来不该属於我,可我停不下来了,我没法停下来,就像当年咱们喜欢喝酒,人为什么喜欢喝酒?总不能是因为酒好喝,是因为酒能让咱们暂时忘了咱们的狗屁人生!”
正如杯中酒,一边享受那来之不易的温暖与幸福,一边在平安喜乐中缓缓滑进深渊。尤其是在自己有所意识时,反倒更难以割捨,更贪婪地奢求这份本不应降临在他身上的美好,而非庸庸碌碌或是如野狗般就此了却残生。
田苍愣住,他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一跟王金宝在饭店吃饭时他就以为自己失去了这位老朋友,是该分道扬鑣的时候了,结果现在他觉得他这位老朋友仿佛又活了过来————在那个陌生的中年男人身上。嘴里叼著根牙籤,吊儿郎当的年轻人端了杯酒,一如既往冲他坏笑,他听到年轻人说:“田哥!我干了!你隨意!”
本来王金宝眼底的金色已然暗淡下去一些,他举杯,微笑:“有人在看著我们,田哥,小心那个人,他就在我们旁边,我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村里的人都还没喝到第五支密弥尔之泉,他们不会有事————”
说完,他短暂停顿片刻,表情恍惚起来。
人生五十年,如露亦如电。
多年以后的今天,王金宝忽然回想起当年他初遇田苍的那个下午。
巷子里年轻人们扭打成一团,是饭店周围的小混混们来寻衅滋事,穿著老土布衣的大男孩一个一个把他们全都打趴,昏暗的巷子里男孩的眼底闪著耀眼的金色,手里拎著菜刀前来为好哥们助阵的王金宝在旁边战战兢兢,说敢问英雄尊姓大名,是混哪条道上的?
大男孩抓抓头,朝他不好意思地笑笑,完全是个刚放暑假的三好学生。
“我叫田苍,”他说,“天苍苍野茫茫的,田苍。”
王金宝笑笑,仰头,豪迈地把安瓿瓶里的淡红色液体一饮而尽。
清醒够了,该再喝了。
於是再续一杯————
於是更尽一杯。
吊儿郎当的年轻人消失了,中年男人眼底再次亮起明亮的灿金色,在痛苦的吼叫声中,他的体表生长出细密的鳞片,骨骼隨之变形扭曲,他正慢慢变得不再像是纯粹的人类,他正向著死侍不可逆地转化。
片刻后新生的半死侍怒吼,它已丧失理智,再无法使用言灵,可它却拥有了近乎纯血龙类的体魄。
它冲向田苍,田苍下意识要抵挡,可它却与田苍擦肩而过。
它的目標赫然是正与龙类对抗的楚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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